《戏说》

架空野史向,无历史原型。军阀军x没天分迷之自信男旦烨,he,短篇一发完结,勿上升真人。(ps我真是刘烨音粉)


                            《戏说》


           所有悲欢离合,都付与说书人。



                                                             —三世

1.

十六岁以前的刘烨是长春草台戏班子的重点栽培对象。

他天生大眼睛长睫毛,小小年纪就可见日后俊俏模样。老班主抱他来的时候特意和现班主叮嘱过,这孩子必定是将来的名角,需好生培养着。

班主把自己亲爹的话谨记在心。从刘烨四岁那年起,就带着他吊嗓子练身段,雕琢基本功。

直到要登台那年,刘烨是唱念做打、耗腿、踢腿、扫荡腿、走旋子、耍水袖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只可惜,咽气之前还记挂着自己名角徒孙的老班主不曾想到,他在这行当里折腾这么多年,居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说起来这还真怨不得老班主。

戏班子生意本就不太景气,再加上战争年代,大家全都饥一顿饱一顿的,谁成想还能长出这么高个儿一孩子来?

许是刘烨天赋异禀,十六岁刚过去,就开始抽条似地长个儿,没两年就窜过了头。远远望去,比身边的孩子都高出一个头。再加上他突如其来的变声期,这位身高八尺声音憨厚的未来名角似乎已经与自己从小练习的男旦相去甚远。

班主把还没意识到自己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的刘烨叫到身边来,让他来段霸王别姬。

这些年一向对自己很有自信的刘烨美滋滋地起了个范儿,吊起嗓子,“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

班主打断他,一脸欲言又止,深深叹了口气,然后语重心长地问他,“孩子啊,你要不唱唱大王那段?”



2.

从那以后,刘烨就开始了与班主誓死捍卫舞台地位的生活。

因为刘烨不服!

他有一个梦想!他要站在舞台中央!

事实证明那个年代不流行这套,我有一个梦想这招在中国好声音以外的舞台上并不怎么管用。于是刘烨遭受到人生中最沉重的打击—居然没有人喜欢他唱的戏。

就连班主都劝他,“孩子你可别上台了,你都把客人吓跑了,你再试试别的角色,行不?”

刘烨泪光闪闪,打心底里觉得班主是个俗人,不理解他的梦想,不知道他是一个励志要成为梅兰芳的男人。

后来有那么一天,他趁着小师弟生病拿五块糖收买了人家,背着班主套上了梦寐以求的戏服。

身着鱼鳞甲,头戴如意冠,手持鸳鸯剑,伴着喝彩声,刘烨念着唱辞就上了场。

“看大王…”

这刚一亮相,捧场的各位老爷公子、戏班子文武场、连带着对戏的楚霸王,全都愣住了。

刘烨长得高高瘦瘦的,平常看起来确实是俊俏临风。但若是套上旦角戏服就怎么看怎么招笑儿,再加上他变声期过后低沉的嗓音,颇有些不伦不类。

刘烨尴尬极了,闹了个大红脸。他觉得此刻的自己就像大师兄扮得那关二爷,但想起自己的小梦想,又咬了咬牙继续开口,“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我这里出帐外且散愁情…”

人群里传来哄笑的声音,纷纷起哄让这个假虞姬赶紧下台,闻迅赶来的班主也在台侧焦急地示意他别再胡闹。


刘烨不知所措地望着台下对他指指点点的观众,眼泪在眼眶里转悠,可就在这时,二楼的茶座上传来了一声喝彩,短暂却有力。

“好!”

刘烨闻声抬头,就看见那个别着枪穿军服带大檐帽的男人。

隔着人群,他与男人的眼光遥遥碰撞。

那是他和胡军的第一次见面,是他命里的缘。


3.

胡军是个凶名在外的军阀头子,一提起胡军,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大家伙儿当面尊称一句胡三爷,暗地里都叫他胡阎王。

刘烨打小就听过他的传说。

听闻他命里带煞、强抢民女、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班主告诉过刘烨,说这位胡三爷别的癖好没有,就喜欢吃小孩子,尤其是像他这种细皮嫩肉的漂亮小男孩。

年幼不想练功的刘烨被这一套糊弄得一愣一愣的,提起胡军就哭哭咧咧地吊嗓子去了,一招一式练得极认真,生怕胡军把他抓走炖了吃肉。

这么些年过去了,刘烨还一直记着这个不着调的传说。在他印象里,胡军就是进击版的安家和、土匪版的刘华强。

用现在的话总结,就是他的童年阴影。

听台下人议论,那个叫好的高个男人是传说中的胡三爷,刘烨吓得后半段戏都没唱好,草草了事。急匆匆把脸上油彩洗干净,藏在后院里当鹌鹑。

但胡军并没有像刘烨预想的那样上演一出巧取豪夺强抢民男的戏码,人家听了没一会儿就走了,一点多余的意思都没有。

这反倒让刘烨因自作多情而涌起一种荒谬的遗憾来。

这土老冒,真没眼光。

就这么过了几个月,班主把刘烨看得死死的,惩罚他只能扛大旗。

刘烨无可奈何,每日郁郁寡欢。

后来有一天,戏班子在当地乡绅家里唱完两场戏,正往回走时,一伙儿打家劫舍的流匪抄着刀冲进了人群。锋锐的刀尖指着班主鼻子,土匪头子要他上缴五十枚大洋,否则就让他小命归西。

一个入不敷出的小戏班子怎么拼凑也拿不出五十大洋,况且拿出这五十大洋跟要了班主的命也没着实没什么差别。

土匪怒极,手一抬,眼看刀尖就要落下时,刘烨没头没脑地冲了过去。他一边跑一边吼,肩上还扛着一把颜色鲜艳的大旗,气势看上去很足,却被一下子打倒在地。

刘烨死死地盯着那土匪,即便被刀锋指着,那双蕴着灼灼怒火的眼睛,仍旧闪着不知从哪儿来的光。

就在这时,一个身着笔挺军装的男人骑着马从人群中央冲过,稳稳当当地停在刘烨面前。压低的帽檐下是男人英挺的鼻梁,他把手递到刘烨面前问,“走吗?”

刘烨懵懵懂懂地抓住他的手,此后无论过多久,他都能记得透过皮手套传来的令人安稳的温度。

就这样,刘烨稀里糊涂地被男人带上了马,圈进怀里,一抱就是许多年。

后来据坊间传言,胡三爷那天是色字当头,看上了个倾国倾城的戏子,非要当街行那苟且之事,戏子抵死不从,贞洁的模样征服了凶性大发的胡三爷。从那以后,这位当代褒姒独得恩宠,胡三爷简直要把他宠到天上去,要星星给摘星星,要月亮给摘月亮。

大家起初都不信,后来听那戏子的原班主、现在梅戏坊的老板一脸不可说但嘴上一句没落地细细讲述后,才确认了这事儿的真实性。

听到这天花乱坠不着四六的谣言,桃色事件的主人公刘烨一头黑线,再次认证了那些诸如胡三爷吃小孩之类的凶名不可信,往身后另一位当事人怀里缩了缩,呼呼睡了过去。


4.

不过这传闻也并非全假,至少宠到天上去那句对了八成。别的不提,单看他府里空着的主母位置就可见一斑。

自打刘烨进了大帅府,胡三爷的身边就再没出现过别人。

人人都说是刘烨给胡三爷下了迷魂药,却不知道是胡三爷处心积虑把刘烨哄到手,然后再就没松开。

其实一开始胡军表现得很坦荡。

日行一善救了个戏班子,再顺便安顿在帅府附近对胡三爷来说,并非什么难事。而作为戏班子的一员,刘烨到府上给救命恩人唱唱戏也是理所应当。

胡三爷算盘打得啪啪作响,然而他没料到,他的名声竟坏到如此地步。在那时候的刘烨心里,胡军就是个借保护戏班子为名,行强占民男之实的恶霸。

虽然胡军确实是这么想的。

不过强占民男这个词委实不大好听,胡三爷认为这叫浪漫的求爱。那个洋词儿怎么说来着?

哦,对了,叫罗曼蒂克。

不过说实话,胡三爷浪漫起来那叫真浪漫。

刘烨刚到帅府的时候,那些在他脑海中根深蒂固的传闻让他对胡军时刻保持着警惕,稍微有点过近的接触就像个不安的猫一样,整个人都炸了毛。

后来胡三爷投其所好,大手笔直接在帅府里搭了个戏台子,专门让刘烨上去唱戏,想唱什么角,就唱什么角。

胡军没事儿就去听,无论多么不伦不类的扮相都说美,多么憨厚朴实的嗓音都说好听。

还请了最早的一批水军给刘烨捧场,把他捧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自认为是东北梅兰芳,小尾巴翘得老高。

他偶尔还和刘烨搭搭戏,极大程度地满足了刘老师的教学欲。被凶巴巴地刘老师指点,也不生气,就是笑眯眯地盯着他。直到油彩都盖不住刘老师脸上升腾的颜色,就会被人一把推开。

日子久了,刘烨心中那些子虚乌有的谣言自然就散了。

有一次刘烨壮着胆子把胡三爷吃人的传言讲给胡军听,胡军故作凶恶地吓唬他,把人吓哭了,又手忙脚乱去哄。

刘烨没想到凶名在外的胡三爷是这样一个人。

他对外杀伐果断,对他却细心温柔。他总看着他,好像眼里心里都是他似的。长这么大,刘烨还从没体会过被人放在心窝子里疼的感觉,更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刘烨没什么文化,绞尽脑汁想也只想到了好看这一个形容词。

他记得第一次见面,胡军脚踩着皮靴骑着马冲过来来,披风呼啦啦地展开,其他人全部都黯淡无光似的,他眼里就只能看到胡军一个人。他停到他面前,压低的军帽檐下遮住他的眼睛,露出高挺的鼻梁和下巴上浅浅的凹槽,他的肤色是古铜色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很爷们,就像戏本上写的楚霸王。

他真好看。

刘烨那时候就在想。

后来刘烨有点文化了,学了两个酸词儿。才知道原来那种好看叫做英俊潇洒,相貌堂堂。

英俊潇洒、相貌堂堂的胡军一温柔起来对感情刚开窍的刘烨来说,杀伤力可谓是十分巨大,堪比洋鬼子的圆炮弹。一炮把那些防备轰得稀碎,顺便把刘烨情窦初开的小心房直接轰开了。


5.

最开始刘烨还没想通。

从小到大,他读过的戏本里要么是公子和小姐,要么是书生和女妖精、再过分点的也就是小叔叔和嫂子,总之都是一男一女坠入爱河,从没见过两个男人搞到一起去的,所以他想不明白。

他不明白为何在与胡军对视时脸红得要赛过关二爷;

不明白为何在胡军出外打仗几天不回来时想他想得心发紧;

不明白为何听说胡军有个黏人的小表妹时气到戏都不想唱;

不明白为何胡军告诉他那个表妹早就被他许配出去了时高兴得想原地来几个后空翻…

他什么都想不明白,但就是想待在胡军身边。

那天晚上胡军在外应酬回来,就听府上的人说,刘烨被小表妹灌了几杯酒,正在戏园子里撒酒疯。

他匆忙赶到,看见刘烨披着戏服哼哼呀呀地唱戏,脸上没画油彩,能清楚地看到他烧红的脸和亮晶晶的眼睛。

刘烨脚步虚浮、摇摇晃晃地,胡军见他如此,翻上戏台想要扶住他,却被刘烨猛地推开:“忒!”

刘烨扑棱一下子转过头,盯着胡军大声唱到:“你这个妖精!莫作好人模样!要来骗我哩!”

胡军看他这模样实在是有趣又可爱,伸手揉弄他毛栗子似的头发,带着笑意问他:“我为何是妖精?”

“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

刘烨叽里咕噜地背着西游记,睫毛向下垂着,遮住雾蒙蒙的眼睛,通红的鼻头,带着柔软又无辜的模样,胡军看着喉头发紧,凑近他,鼻尖抵着鼻尖,压低声音问他:“那你是那等痴心的吗?”

刘烨大着舌头:“我不是!”

“难道你不是爱上我了吗?所以才说我是吃人的妖精。”

刘烨懵懵懂懂地问他:“什么是爱上你了?”

胡军低声蛊惑他:“就是我比你原来最重要的东西还重要。”

“我原来重要的东西…是…是唱戏!”

“那现在呢?现在我和唱戏哪个最重要?”

刘烨一把推开他,拧紧眉头认真地思索,“你重要…唱戏重要…还是…”

他顿了顿,像做了个天大的决定似的,郑重其事地开口,“还是你最重要,比唱戏还重要。”

胡军像是被什么东西在心口窝软绵绵地吻了一口,他捧起刘烨的脸,轻轻地亲了亲他的眼皮,“那你就是爱上我了。”

刘烨莫名地觉得心情很好,咧开嘴笑起来,声音憨憨地,直愣愣大声道,“原来我是爱上你啦!那你呢?你爱上我了吗?”

胡军看着他的眼睛,心脏像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一样,急速地跳动,他俯下身,狠狠地吻上面前张合的唇。

爱上了,

早就爱上了。


6.

就这样,刘烨彻底地搬进了帅府里。

没事唱唱戏,练练功,还收了两个小徒弟。威风凛凛的大帅府在他的治理下像个热闹的戏园子。

胡军见刘烨每日有滋有味地忙活,也跟着乐在其中。

有一日刘烨闲得没事,百无聊赖地趴在胡军平日办公的桌子上,在纸上勾勒胡军侧脸的轮廓,被刚办完公务回来的胡军逮个正着。

他举起刘烨辨认不出什么模样的画,装模作样地点头道,“不错,写实逼真,堪称大作。”

刘烨被他逗笑了,突然想到什么,开口道:“我听人说有种洋玩意,能把人装到盒子里,然后就能作出跟真人一般的画。”

“那叫照相机,我之前给你照过一回,你若是想要,哪天我给你弄来一个。”

“照?就是画么?那你什么时候画过我?”

“就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

刘烨眨了眨大眼睛,想了半天,骄矜地开口,“你第一次见面就画了我,是不是因为我唱戏太好听了,你特别欣赏我?”

胡军看他认真的模样一个没忍住,差点笑出声,趁着刘烨还没反应过来,赶紧正色道,“这是其一,再一个是因为你唱戏时候的样子。”

“总之就是因为我唱得好。”

刘烨有点小得意,翘了翘弯弯的嘴角,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眨着,密实的睫毛晃得胡军头晕。

胡军俯下身,亲吻他颤巍巍的睫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嗯,差不多就是了。”

日子平平稳稳地过着,像一出波澜不惊却平稳温暖的戏。

刘烨小的时候最爱看那些情节曲折、精彩离奇的话折子,他渴望着自己像话本里的英雄一样,跌宕起伏地享尽人生悲欢。可到了现在,他最希望的是可以与胡军一起平安稳当地过完这一生。

可前文已经不知提了多少遍,现如今是个乱世。

乱世之时,平安稳当恐怕只是个奢愿。



7.

当时那个年代,内有军阀纷争不断,外有倭国虎视眈眈。南方战争爆发后,倭国一路由南向北,蚕食土地,烧杀抢掠,祸害百姓。

胡军虽坐稳东北地区,但覆巢之下复有完卵的道理他心里清楚得很。内忧外患之际,胡军率部队挥兵南下,向着倭国的铁骑杀去。

刘烨本想和部队一起赴前线,却在出发前一天被胡军直接从队伍里揪了出来,让他立刻回家。

他本激烈地反抗,说自己也是男人,也要和胡军一起,一起上战场,一起守卫两人的家。

胡军顿了顿,紧紧握住他的手低声道,“小烨,战场无情,你在这儿才有家,你要是不在了,我以后还能回哪儿去呢?”

于是刘烨就留了下来。

这一留就是三年。

也许战争就是这样残酷。一开始刘烨还能经常收到胡军发来的信件,可随着战事愈发激烈胶着,信件也越来越短,到后来就只有前线的电报,短短四个字:

平安,勿念。

到了后期全国战事告急,惨报频频。大大小小的战役封锁了南边的消息。已经数月没收到前线电报的刘烨,万般焦急之下收拾些简单的行李,逆着北上逃难的人流,一路忍饥挨饿,终于熬到了济洲。

他在济州没能见到想见的人,却收到了那人零零碎碎的一些东西。

他们说这是他的遗物。

一块怀表,一身军装,半条洋烟,一张不完整的照片。

刘烨用拇指擦去照片上的灰,露出他画着油彩的脸。他认出这他与胡军第一次在戏院子里见面的时候。他披着不合身的戏服,甩着水袖。高瘦的身体看上去有几分喜感,可眼神是执拗坚定的,似乎闪着光。

他们告诉刘烨这照片胡军一直放在贴身处保管。有一次打仗时不慎弄丢了,拼死把相片给找了回来。胡军见照片烧坏了一个角,心疼得够呛,上战场就再不带着,都小心放在营地里。

刘烨翻过那张被人摩拭过很多遍照片,依稀看到一行字,刚劲有力,是他的笔迹。

“你认真唱戏的样子很好看,也很好听。”

刘烨一下子就哭了,紧紧捏着那张照片,指尖泛出青白。

骗人。

我唱戏一点都不好听,扮相也一点都不好看。

这我都知道。

你总骗我,骗我说一定会回家。

你走了。

再也没人觉得我唱戏好听了。


8.

刘烨是个执拗的人。

从他对男旦的执着上就能看出来,他一旦认准什么事,就从不回头。

在济州找了一阵无果后,他独自一人回到帅府,独立打点这里的一切。再后来战争波及到东北,帅府未能逃过这一劫。他就在附近扎了个茅草房。一直到战争结束,他都在那里等着。

等着他心上人回家。

旁人都笑他傻,班主看不下去,劝他趁着年轻赶紧去解放区唱唱戏,赚点钱养老。

他没同意。

又过了三年,刘烨三十三岁,在他们认识的第十个年头,他终于等到了他的心上人。

那个人出现在茅草屋前面,冲着他笑着摆手。

他黑了,瘦了,脸上添了一条疤,看起来似乎更成熟了,可还是那么好看。

他把还在发愣的刘烨抱进怀里,大手摩拭刘烨颤抖的脊背,轻轻安抚。直至滚烫的泪水打湿他的肩头。

“别哭了。”

“我回来了。”

他的声音很大,像是怕谁听不清似的。

顺着风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尾声

长岭村发生件新鲜事儿。

村东头住进来两个男人。

要说住进两个男人没什么稀罕的,但同时来了两个高大英俊但行为举止又都不同寻常的男人可是头一遭。

这其中一位吧,是个聋子。

每次说话声音都很大,长得虽说英俊,可脸上有一道疤,那气势煞人得紧。

另一个更是古怪,路过他家院子就能听见,那人天天吊着嗓子唱戏,用还是旦角的唱腔,听起来不伦不类的,很难入耳。

村里人在他们背后说三道四。两个大男人搭伙过日子还过得那么开心,尤其是那个大眼睛男人,天天喜滋滋地傻笑。这要是两人一对视,诶呦,那气氛就更别提了,简直有伤风化。

住在他们家附近的小孩儿有时会偷偷去那摘枣子。那天刚翻过墙,就发现大眼睛男人居然是在给那个聋子唱戏,两个人还手拉着手!

小孩脚一抖,立刻被黑脸男人发现了,吓得他差点从树上掉下来。

那大眼睛男人倒是脾气很好的样子,递给小孩几颗枣子,让他赶紧回家。

小孩儿边嗑枣子边问他,“你怎么唱得这么不好听还总继续唱呀?”

他徉怒,轻轻地弹了小男孩的头。

“你不知道,有个人啊,心里听得见我唱得好听的戏呢。”

小男孩挠了挠头,听不太懂,只能看见那人说这话时亮闪闪的眼睛和微微翘起的嘴角。

就好像刚吃完村长家那颗最甜的枣子,眼底藏着从天那边偷来的光。


—END—


还是没狠下心写be啊(。ì _ í。)

脑洞源自于一次深夜对话…主题是刘烨要是在民国唱戏能不能混口饭吃,大家一直觉得不能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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